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

『你有真自由嗎?』

主就是那靈,主的靈在那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(林後 3:17)

很多人都渴望能在標榜“自由” 的美國生活,但生活在所謂“自由”國家的美國,是否真的能擁抱自由呢?

究竟“自由” 的定意是什麼呢?

我相信,不同的人對“自由” 會有不同的見解,亦對它有不同的定義。

有些人認為“自由” 就是人能有選擇的權利、“自由” 就是能從有限的選項裏揀選自己較為喜歡的、“自由”就是隨從自己的心意行事。

那麼你對“自由” 的理解又是什麼呢?“自由”是否就是可以喜歡甚麼就作甚麼?“自由”是否不需向別人交代、無需理會後果?“自由” 就是不用理會所作的事情對人有益與否嗎?

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人人都說崇尚“自由”, 追求 “自由” ,但若對自由沒有真正的理解,人只會人云亦云、隨波逐流、甚至為所欲為;而不是真正能活在他們所謂的“自由” 裡。

確實,這樣不但得不著自由,反會被這些“任意妄為” 所轄制。就像一些青年人覺得有自由,覺得想吸煙便吸煙,想賭博便賭博,最後不單上了凐癮、賭癮,還被煙癮、賭癮所轄制著,令自己不能自制,最終以為得著自由反倒變為失卻自由了。因此不要濫用自由,免得被轄制也不自知。

耶穌說: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凡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。…所以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。』

弟兄姊妹,因著耶穌基督,我們能有真自由,不再受罪的轄制,我們能有真自由作正確的選擇,並要帶著權柄離開一切的轄制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