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

我要做好人

人人都想當好人,那麼怎樣才算得上是個好人?聖經有它一套的講法。路加福音10:25-33


在神看中被視為"好人"者,定必會從心裏對人發出憐憫!

1. 在看見別人的需要下心裏渴望為他牟求福祉,以致主動在其身上行善──不會視需要而不見

當好撒馬利亞人一看見「他」──有需要的人──就動了慈心(v33)。這個人與先前兩位祭司與利未人雖遇見相同的情形──大家都看見「他」(v31,32),然而他們彼此的分別在於,後二者選擇了離開、不理會來表露其自私的心態。經文描述這好撒馬利亞人「動了慈心」,然後引發之後一連串的行善舉動。筆者相信「動了慈心」是描繪他從心底裏對所見的需要發生了良善無私的反應。因此,筆者認為從好撒馬利亞人身上,可見憐憫是一種個人內心對別人需要的正面反應,繼而主動以行善舉動表達這心態的內外合一行為

2. 願將別人的利益放在自身利益之前來行善

經文雖未詳述祭司和利未人見這傷者後的內心感覺,只是描寫他們的外在反應──「從那邊過去了」(v31,32);筆者嘗試大膽假設或許祭司和利未人心裏都非常同情這位被劫者,可是這份同情未能超越他們以自己為先、自保的態度,所以他們有此選擇。故此,按筆者理解,所謂憐憫,應該是包括兩方面:(一)心裏受對象得救的需要所感,而這份感動超越過對自身利益的追求;(二)因這感動而產生了外在可見的行動,一個願意助人渡過現時困境,並且使人成為更好的舉動

3. 為別人的益處,盡自身一切的力量,主動奉上所有行善

另外,照經文的鋪排,可見憐憫除包含將別人的利益置於自己之上外,更進一步包括為對方牟求更好福祉而願意主動擺上所有。好撒馬利亞人不但為受傷者主動放下自己的事務先行處理他的傷,甚至一而再地奉上自己所有的來幫助傷者,好讓他得到更好。首先他要把為自己在旅途上預備的藥物──油與酒──用在傷者身上,替他包紥;然後將自己載貨或專用的牲口獻出用來運送傷者往客店,最後不但替他付帳,更加願意在往後多走一趟,再回來結帳,負責傷者一切的費用。憐憫不只是為別人福祉發出由內而外的回應,這個回應更是包含盡上個人一切力量──時間、金錢、精神等的無私奉獻

耶穌願意來到世間,將祂的所有拿出來,為要拯救我們。

一個恩典的行動:我們不配受這種恩惠,但祂卻給我們

4. 不求自己的益處而為別人的益處冒險憤力行善

憐憫的無私表現,不獨指物質或個人力量方面的奉獻而言;筆者認為還包括放棄/奉獻個人得到肯定這方面。好撒馬利亞人不是為要得人讚賞、報答或認同而行善,全是因著他對所見的需要作出不求自己益處的反應;若進一步發展此思想,他甚至願意冒著被誤解有不正想法之險來行這善事。然而,他雖為撒馬利亞人,原本應與猶太人互不相干,他卻甘願將身份、地位、背景等外在因素置之不理,一心只著眼於傷者當時的需要,陪伴傷者渡過難關,筆者認為這才真能稱得上為憐憫。

耶穌正是如此。

在日常生活中實際施行憐憫的方法:

1. 每天多留意身邊的人與事,隨時作好準備,留意別人的需要。當見到需要時應主動伸出援手,盡力地按真理幫忙,而非待別人開口請求,或視而不見。筆者相信,透過信徒在有需要者身上切實活出基督的憐憫,滿足他們實際的需要,他們才能夠漸漸體會基督的愛,而最終得著祂的救恩。

2. 嘗試參與一些社會服務工作,學習做義工,在不計報酬、不顧身份,甚至可能被拒的情況,獻上時間、精神等為別人牟求福祉。

3. 多接觸各種事物,吸收多方面的知識,裝備自己,以致有足夠的常識來幫助有需要的人。正如好撒馬利亞人上路時隨身帶備油和酒,同時懂得怎樣料理一個受傷者。

4. 每天在上帝面前為著祂所賜的恩典感恩,明白自己所有的皆為神的賞賜,確認自己為神管家的身份,不致誤把神的物當作自己的而對人吝嗇,更不會因著一些無謂的身份、名銜而忘記自己真正的身份──基督在世的代表。熟讀神的話語,學習基督的樣式,實踐愛神、愛人捨己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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