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北部一間醫院的2名醫生,拒絕為一名感染了愛滋病的孕婦接生,還拒絕讓該孕婦進入產房生產,只將她送往一間骯髒的房間裡生產;而由於醫生拒絕為該孕婦接生,該孕婦的丈夫在別無選擇的情況底下,只能親自為妻子接生。
作為醫生,救治病人、給予病人適當的治療,理應就是他們的本份;可惜這2名的印度醫生歧視愛滋病人、沒有給予病人適當的醫療、他們更沒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。
令我想起在香港SARS高峰期的時候,醫護人員的付出,像在沙士一役犧牲的鄭婉雯醫生,本應她並不是派往沙士病房照顧沙士病人,但確實當刻情況告急;本著醫者心、以救人為本,明知道有危險她還是主動提出調往沙士病房呢!
但這2位醫生卻不顧該孕婦的安全,不以病人的權益為首要任務,這確實失去了他們當醫生的資格。這亦令我想到聖經的一節經文 “你們是地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要用甚麼使它再鹹呢?那就不再有甚麼用處,只好丟在外面,給人踐踏罷了。”
鹽的作用就是能增添食物的滋味、並有潔淨及防腐等功用,試想想,若家中的鹽,發覺失去功效,就成為廢物,你會怎樣處置它?我想只得一個辦法,就是把它丟掉。今天,我們作為基督徒,我們有否為主作光作鹽?我們有否身體力行活出耶穌的教導,並勇敢作見證,就好像光一樣,讓世人在黑暗中,因著我們的好行為及見證,因而認識神,將榮耀歸給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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