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0日 星期一

『別歧視』

河南一個可憐的天生畸型小孩曉龍,他不能夠直立行走,他只可以靠膝蓋和手幫助自己在地上爬行。從小曉龍已察覺自己的「與別不同」,他亦明白為什麼小朋友不愛和他玩以及不跟他說話。但他還是很想跟其他小朋友一起上學,他不斷嚷著媽媽帶自己上學讀書,終於媽媽為曉龍找到一所學校,曉龍並在此完成了小一的課程;可是學校藉故不讓他升讀小二。為了可以繼續曉龍的學業,媽媽唯有為他在四出找學校,可是,因著曉龍身體的缺陷,很多的學校也歧視他以及不接納他的入學申請。

直到他媽媽找到在鄭州市一所小學,當校長明白曉龍的情況後,只說出「身殘志堅」4個字,便批准曉龍入讀,今年,曉龍已剛完成了他的小六課程,準備升讀初中了。可幸這所小學校長並不像其他學校的校長,因著曉龍身體缺陷而歧視他、拒絕讓他入讀,那麼曉龍才可順利完成小學課程,並繼續升讀初中。

確實,有些時候接納別人並不容易,我們總會帶著自己優勝、比別人好的想法,並且不會那麼容易給別人機會,這是我們值得檢討的,因為無論甚麼原因,歧視亦可因此而起。

就像在聖經中,耶穌常被人質疑為什麼祂與罪人在一起,並到罪人的家,為什麼祂接納這些稅利、妓女、罪人?我們需知道神愛每一個人,神不會因著我們是罪人而歧視我們、拒絕不愛我們,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擔當我們的過犯,為我們的罪而受死釘在十架上。但可惜往往就是我們將自己與別人分等級,並且不會給別人機會。

弟兄姊妹,我們可不要像這些猶太人、宗教領袖等歧視人,覺得自己比別人好、比別人聖潔,要認知我們沒有比別人高一等,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得救而歧視、不接納罪人。我們得救,全因神無條件的愛,祂所獻上的一切,只因有耶穌,我們才有新的生命,今天我們是一群蒙恩的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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