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「代言人」

這幾年間,各減肥公司的廣告,也邀請不同的「肥胖」人士成為他們的「代言人」,透過幫助他們“極速瘦身”,而大收宣傳之效,以致不少女士們也參與這瘦身療程,不同產品的「代言人」也隨之興起。

確實,「代言人」成為品牌及產品的代表;透過「代言人」,人們能知道這些產品的功效及成果。其實在不同的屬面,「代言人」可以說是一個讓人可追隨的模仿對象。

就像現已退休的元朗一所小學校長 ~ 鍾校長,他能成為同學、老師們所學效的對象,不單是在他傳授學術的智識上,而是在他的為人處事上。這一位非一般校長的校長,在學生眼中,實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校長;他對學生們所作、所付出的不知感動了多少學生及其家長,甚至是這所小學的老師們。

原來這所小學大部份都是新移民、家境清貧及家住深圳每天需過境的學生,校長就曾不辭勞苦,接送過境學生們往返深圳。他更為成績惡劣、家境貧困的學生免費提供課後補習、並會自掏腰包補助他們的書簿費。亦曾有一新移民的學生,他爸爸因病離世,校長看見他家庭的困境,而每月給予這學生一些生活費用,以解決他家庭燃眉之急。校長能改變不少的學生,當然不是在於金錢上的幫助,而是他視學生如他的家人,對他們愛護有加。

的確,學術知識上的傳遞是重要,但不要忘掉師長的「身教」對同學們有著深遠的影響。

弟兄姊妹,今天作為基督徒的我們,我們的生命有否榮耀神呢?我們有否活出「基督代言人」的身份呢?在公司、學校及家庭裡,人們會因著我們所作的,而願意追隨基督或是對我們敬而遠之呢?這是值得我們好好反省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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