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熱心市民路不拾遺,將拾到的手提袋交給警員,可惜警員卻竟將手提包據為己有,偷去其中的200多元現金及禮券,結果被揭發。
一時的貪念鑄成大錯,令這警員前途盡毀,他已不能再當警員,亦失去接近100萬的長俸,更要搬離驚察宿舍。因小失大,這一切的後果,皆因從他一時的貪念而引發。
老人家常說,做人最要緊的是腳踏實地,別因貪念而毀了自己的一生;貪財是萬惡之根,當人有貪財慾念的時候,千萬不要輕視,別以為小小的貪念沒有問題;就像這警員,因著只為200元的貪念開始,而後悔莫及,毀了自已一生的前途。
弟兄姊妹,提前 6:10提醒我們,“貪財是萬惡的根源。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離開了信仰的道路,飽嘗痛苦,心靈破碎。” 要小心,別因貪戀錢財而離開真道,我們要認真對付心中的貪念,不要輕看心中只一少少的貪念,沒有什麼大問題,聖經亦有提及:“私慾既懷了胎、就生出罪來.罪既長成、就生出死來”。私慾其一所指的就是貪心的慾望,貪心的慾望會生出罪惡,罪惡一旦長成就產生死亡。我們要好好對付這些貪念,否則後果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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